據 無錫合金管廠檢測員近日得知消息指出,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保監會等部門編寫了《中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報告(2018)》(下稱“白皮書”),作為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首次公開發布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白皮書,并于6月24日發布。對于進一步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思路,白皮書提出了八項建議。
其一,貫徹落實“競爭中性”原則,消除融資隱性壁壘。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給予民營和小微企業在經營發展和投融資中同等待遇,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一是堅持競爭中性原則。引導金融機構在融資政策上轉變思想觀念,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客觀科學評估企業治理結構、管理能力、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力,根據企業盈利和風險水平作出融資決策和利率定價。二是改進內部管理制度。推動金融機構落實和細化盡職免責要求,提高風險容忍度,解決信貸人員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的后顧之憂。三是營造公平的營商環境。推動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要素獲取、準入許可、財政補貼、行業監管、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方面,給予不同所有制企業同等待遇,加強產權保護,促進適度競爭,消除國有企業融資中存在的各種顯性或隱性擔保,讓金融機構能夠專注于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和信用水平。
其二,堅持市場化和商業可持續原則,進一步優化小微企業金融資源配置。完善小微金融服務考核評估和差異化監管體系,制定科學合理的監管考核目標,引導金融機構遵循經濟金融規律,堅持市場化和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科學設定信貸投放計劃,優化信貸結構,選擇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主業集中于實體經濟、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的小微企業重點支持。建立健全收益覆蓋風險、保本微利的貸款定價機制,引導各類型金融機構錯位發展,發揮各自優勢,著力增加小微企業金融資源供給,促進市場良性競爭,優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甚至融不到資的問題,同時逐步降低融資成本。
其三,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和傳導機制。一是大力培育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有序推動民營銀行常態化發展,引導督促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銀行回歸本源,增加金融供給主體,加快建設多層次、差異化的金融服務組織體系,有效匹配小微企業金融需求。二是推動商業銀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國有大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在基層落地,增加小微金融基層網點數量,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覆蓋面。從流程、方法、技術等方面入手,增強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差異化風險定價能力,落實細化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不良貸款容忍要求,降低小微金融從業人員利潤指標考核權重,增加專項激勵費用和利潤損失補償,落實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讓基層信貸人員“愿貸、能貸、會貸”。三是加快出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規范可持續發展,更好發揮民間融資在小微企業融資體系中的補充作用。
其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小微企業資本補充渠道。一是大力發展股權融資。加快推進科創板建設,穩步推進新三板發行與交易制度改革,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有效發揮科創板、新三板在服務中小微企業股權融資方面的作用,構建多元融資、多層細分的股權融資市場。積極培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早期投資力量,進一步完善支持創投基金發展的差異化監管政策、稅收政策和退出機制,引導和支持創業投資基金更多地投資早中期小微企業,促進小微企業早期資本形成。探索投貸聯動,鼓勵商業銀行與創業投資開展合作,探索債權與股權相結合的科技創新型小微企業融資方式。二是進一步增強債券市場融資功能。推動完善債券市場體制機制,提高大中型企業直接融資比例,促使商業銀行加快業務轉型,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大力發展高收益債券、私募債、創新創業債等產品,支持非上市、非掛牌中小微企業發行私募可轉債,建立和完善基于中小微企業主體信用的風險定價和信用評級機制,提高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的融資比重。
其五,加強政策支持,增強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一是進一步發揮貨幣政策的結構優化作用。加大貨幣政策工具創新力度,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精準滴灌的作用,著力提高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繼續運用定向降準、定向中期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抵押補充貸款、宏觀審慎評估等政策工具,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能力。二是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國家融資擔;疬\作,加快和省級融資擔;蛟贀9鹃_展合作,為市縣融資擔保公司提供再擔保,發揮信用增進和風險分擔作用。充實地方政府擔保機構資本金,切實降低或取消對政策性擔保機構的盈利要求,提高擔保放大倍數。有效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小微企業財政補貼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三是優化差異化監管政策。完善小微企業貸款監管考核、資本占用、貸款分險分類等監管政策,強化監管激勵。
其六,加強金融科技運用,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效率。加強新技術應用,發揮互聯網、大數據信息優勢,提高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效率,降低投放成本。研究制定金融領域大數據、云計算應用標準,統一電子簽名、電子憑證在全國范圍內的執法標準,幫助小微企業通過互聯網及時便捷獲得金融服務。建立和完善條碼支付技術標準和業務規范,為小微企業提供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依法合規改進開戶、簽約等操作流程,加強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領域的技術開發和應用。
其七,加強信息共享,持續優化社會信用體系。一是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信用信息來源。加快推進銀企信息服務平臺建設,依法開放相關信息資源,推動數據共享,加快搭建并完善涵蓋金融、稅務、市場監管、社保、海關、司法等大數據的服務平臺,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互聯互通,盡快破解信息不對稱難題。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鼓勵信用服務產品開發和創新,支持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利用公共信息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產品及服務。二是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嚴厲打擊金融欺詐、惡意逃廢債、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依法依規查處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弄虛作假、騙貸騙補等違法違規行為,記入機構及相關責任人的信用記錄,將失信問題嚴重的納入涉金融失信黑名單,并實施跨部門多層級失信聯合懲戒。
其八,加強規范引導,增強小微企業自身素質和融資能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企業家的金融知識和風險教育,引導小微企業提高素質,規范經營,增強誠實守信意識,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會計核算制度,嚴格區分個人家庭收支與企業生產經營收支,主動做好信息披露。加強自身財務約束,科學安排融資結構,規范關聯交易管理,合理控制負債率和杠桿水平,減少盲目投資和過度擔保行為,保持企業流動性處于合理水平,增強可持續發展和融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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