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即五險一金中的“一金”,是在職職工繳存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如果單位不遵守公積金管理條例,不為職工個人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怎么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關于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明確此種行為最高可罰5萬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為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對違法單位的處罰力度,督促單位依法足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特結合執法工作實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修訂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通知主要對三種行為的行政處罰予以了明確。
首先,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行為!蹲》抗e金管理條例》第一款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且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仍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注意到,當未建繳存登記職工人數超過30人時,就將被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第二種行為是,單位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但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仍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具體處罰基準上,當未建開設賬戶職工人數超過4人時,按照規定,就將被處以4萬元或5萬元的罰款。
第三種行為是,單位拒絕管理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的,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