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國務院正式頒布《政府投資條例》(下稱,《條例》),這距離該文件征求意見稿已經過去了9年。
國家為何選擇此時頒布《條例》?它有哪些亮點,又將給政府投資帶來哪些變化?
為何此時?
早在2010年,國家為加強政府投資管理,規范政府投資行為,頒布了《政府投資條例(征求意見稿)》。
然而,正式版文件遲遲未見出爐。
直至2018年,國務院公布立法工作計劃,明確由發改委起草《政府投資條例》并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時隔9年,為何選擇此時頒布《條例》?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中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軍告訴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選擇此時頒布《條例》有兩大背景,其一是國內正在進行的結構性改革和內部逆周期調節,要求政府做好投資穩增長;其二外部環境仍存在不確定性,國際上十分關心中國的政府投資和政府補貼,要求我們不斷深化投融資改革。
“內外部環境共同作用下,要求政府投資進一步規范化,提高效率、激發活力!蓖踯娬f。
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看來,中國的投融資改革是不斷推進、不斷摸索的過程,今天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越來越明確,兩者的功能越來越明確,財政改革不斷到位,所以政府投融資改革也慢慢有了明確的頂層設計,達成越來越多共識。
趙錫軍認為,《條例》的頒布是在改革攻堅過程中,對政府和市場關系、政府作用的一種明確。
有何亮點?
《條例》全文近4000字,對政府投資目的、原則、投資決策、年度計劃、項目實施、法律責任等方方面面作了規定。
具體可以歸納為,錢花在哪、怎么花以及事中事后監管。
錢花在哪?
《條例》明確,政府投資應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如社會公益服務、公共基礎設施等,同時對投資范圍定期評估調整,不斷優化政府投資方向和結構。
錢怎么花?
《條例》明確,政府投資應當遵循科學決策、規范管理、注重績效、公開透明的原則,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收支狀況相適應。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違法違規舉借債務籌措政府投資資金。政府投資資金要按項目安排,以直接投資方式為主,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在投資決策中,對于重大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中介服務機構評估、公眾參與、專家評議、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在制定年度計劃時,政府計劃應當與本級預算相銜接。
事中事后如何監管?
《條例》強化了投資概算約束力,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在項目建設中,監管部門要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政府投資年度計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實施以及監督檢查的信息應當依法公開。
《條例》還明確了違法違規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將如何變?
趙錫軍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采訪認為,《條例》頒布將迎來兩大變化,其一是政府投融資更加規范化,其二是政府投融資效率進一步提高。
“原來政府投資的資金主體、資金使用主體、項目主體、融資主體可能不是一家,如果政府換屆,新官不理舊賬,可能出現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不顧自身能力過度融資、過度投資,并最終導致資金浪費、重復建設、風險加大等!壁w錫軍認為,新的投融資安排,通過項目預算、結算等約束性制度,可以使資金更加高效、項目安排更加合理。
王軍認為,《條例》的頒布有利于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激發社會投資活力。而實現上述目標,天然包括進一步規范政府和市場的邊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室主任吳亞平認為,政府投資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解決了長期以來政府投資邊界不清的問題,也說明了政府想要把經營性項目收益讓渡給市場,激發市場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