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西藏首開環境保護稅(以下簡稱環保稅),西藏高爭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繳納第一筆環保稅33萬余元(人民幣,下同)。自當日起,西藏全面開啟環保稅征收。
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這是中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
與此同時,環保稅也一同落地,成為中國的新稅種。依照規定,環保稅按季申報繳納,今年4月1日至15日是環保稅首個征期。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西藏國稅局”)總審計師雷紀選介紹,環保稅的征稅范圍為直接向環境排放的大氣、水、固體和噪聲等污染物。今年年初,西藏確定了環保稅具體適用稅額,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2017年上半年,西藏國稅局聯合環保等相關部門對近三年西藏排污費征收管理情況開展了稅源調查,設計制作了涵蓋污染物種類、排放量、收費金額、核算方法等內容的環保稅稅源情況摸底調查表。
另外,西藏國稅局通過全面調查,對西藏環境保護、污染物排放、稅源情況有了清晰認識,獲得了第一手數據,初步識別確認了納稅人1927戶。
雷紀選表示,西藏是中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環保稅的開征對雪域高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具有重要意義,也在構建“綠色稅制”,調節稅收“杠桿”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引導企業既算經濟賬,也算環保賬,引導高污染、高排放企業加速綠色轉型,節能減排,促進實現建設美麗西藏的目標。 |